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政府采购管理科
咨询电话:0755—28922193
传真号码:0755—28922192
电子邮箱:lgqczjcg@lg.gov.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建设路7号财政大厦325室
温馨提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二十一条的规定,财政部门应对政府采购投诉进行审查,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工作人员对您当面提交的纸质投诉材料所载明投诉请求和事项进行审查后,将会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通知。
因此,拨打上述电话、发送传真和电子邮件仅作为投诉事前咨询,不代表投诉已经受理,且发送传真和电子邮件如未留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等相关主体信息的,将视为无效投诉。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